在設計圈內關于設計工作室的方法論的著作并不少。然而,為了真正懂得設計工作室是如何運作及其原因,設計者必須看到超越設計以外的——尤其是社會心理學和行為經濟學。
人們太過頻繁地臨時機動地處理設計問題。團隊碰到設計問題,抓住第一個想到的點子。如果這個點子行不通,就重新開始另一個不同的解決方案。
相比之下,設計工作室方法論提供了一個更加結構化的方法。雖然有不同提議——從 Ungar 和White最初的2008方法論案例分析,到Will Evans今年早些時候描述的更為復雜的變化——它們都有相同的基本流程。
在Case Common,我們使用打印稿和即時貼在設計工作室里分享和評論觀點
有人構造設計問題;然后組建一個設計者、開發者和產品經理團隊,然后,每個團隊的成員依次對觀點進行思考,集思廣益。各成員與同齡人分享心得,接受批評和反饋。在幾輪個人思考和分組討論后,一個更小的團隊得出結論和最終設計。
為什么這個比傳統方法好得多呢?有兩點:
• 設計工作室把(理論上)多樣而全面的技能集合整合起來(諸如設計、產品管理以及開發)
• 設計工作室規定了一個重復的創造性過程(解釋、反饋、表決)。只有存留下來的觀點會被綜合。

肯尼迪政府1961豬玀灣慘敗事件是美國諸多歸咎于“集體思考”和未能找出備選方案的外交政策失誤之一。
尋找備選方案
在典型的臨時設計方法中,就像以上描述的,團隊從一個簡單的觀點開始進行調查。在這一進展中,團隊無法發現計劃方案中錯誤或更好備選方案的可能性會增加。如果這一方案行不通,他們可能會探索其他方案,否則,確認偏見會推動團隊沿著最初的、可能不最理想的路徑走下去。顯然,風險是團隊忽略其他可能更好的解決方案。
設計工作室用兩種方式減少確認偏見。首先,我們已明確的自由討論階段開始,我們首先會得出很多觀點,然后才會執著于其中某一個。(設計工作室方法論的每一點改進會鼓舞和獎勵可能最極端的觀點。)因為觀點會在最初的自由討論后趨向于一點,所以一定要盡可能廣撒網。第二,設計工作室會與確認偏見相抵觸。確認導致個人愛上自己最初在自由討論時形成的觀點。個人有時間形成并愛上自己的觀點,然后才接觸到他人的觀點,這使得個人與集體思考相抵觸。
設計思維用自己的語言描述發生的事件:發散(創建新的備選方案)和收斂(觀點的交叉和迥異觀點的合并)。對大多數團隊而言,收斂是自然發生的;人們禮貌且盡力避免沖突,所以觀點的折中和合并很容易發生。對于許多團隊來說,發散是不那么自然的,設計工作室是實施這一關鍵步驟的偉大方式。
團隊與個人表現
1982年,Hill發表了一篇廣為引用的論文(PDF格式),內容關于團隊與個人表現。Hill發現團隊或個人是否表現出色取決于任務的類型:
•自由討論型問題:研究表明,當我們自由討論時,個人自己思考后共享觀點會得出最佳結果。團隊在自由討論時表現不理想的理由包括:生產阻塞(一個人發言時,其他人被禁止發言),社會惰化(當作為團隊被評判時,個人就不那么努力了),以及集體思考(團隊中的個人不太可能追尋風險較大的獨特線索)。在一個實驗中,研究人員要求受試者盡可能大聲地叫喊和擊掌;他們發現在人們在群體中擊掌的響度比個人擊掌減少了顯著的 20-30%。
•創造力問題:執行創造性任務時,團體的表現勝于個人——如果所有個人的技術水準類似的話。然而研究表明,能力不佳甚至是平均水平的成員會拖集體的后腿。任務越富于挑戰,這一效果就越明顯。對于困難的創造性問題,如果團隊里既有高手又有菜鳥,那么任何一個高手可能憑自己的力量打敗團隊。盡管如此,對大多數創造性問題來說,認為團隊與個人相當或團隊勝出個人是較保險的。
•復雜問題:有時候團隊甚至不能就問題本身達成一致,或者會成倍疊加子問題。對于這樣的復雜問題,團隊會和他們位居第二的成員一樣出色。為什么呢?復雜問題通常沒有直觀明顯的答案,所以團隊必須彼此說服。不管哪個成員對問題理解得最為深入,他都必須說服他團隊里的其他成員。這樣一來,團隊就只能和位居第二的成員一樣出色,不管團隊是否能領會由最佳個人提出的方案。既然對于給定任務很難預測誰是最強者,使用團隊是明智的。
以下調查結果支持設計工作室方法論:
• 識別和構建設計問題通常是復雜的。這不屬于設計工作室范疇,須在準備階段前完成。研究表明最好在組建團隊時完成。
• 設計工作室的起草階段是自由討論問題,研究認為這應由個人完成。
• 團隊對設計工作室的共享/反饋/討論階段是創造性問題:評論觀點,用提議的觀點更好地理解問題,搜尋新穎的觀點組合等。研究認為這最好由團隊來完成。然而,對于較難的問題或技術水準差異較大的團隊,實際上最好由技術高超的個人用團隊的觀點獨立完成設計。
事實上,不僅社會科學家支持設計工作室——本質上社會科學家在50年前發明了設計工作室,只不過他們稱之為名義群體法(NGT)。這一方法只需要一輪智力爆發和自由討論,所以嚴格說,設計工作室更接近于反復NGT。
研究是由什么組成的
這個故事的總體信念是,設計工作室方法論由研究支持,理論成熟。和那些臨時的洶涌而至的設計相比,團隊能較好地把設計工作室并入自己的過程。即便如此,我們還要在應用于自己的組織時記住以下幾點:

Kumar模型理論認為設計思維是研究、分析、綜合和傳遞的混合體。設計工作室是綜合階段的工具。
• 設計工作室不規定如何分析范圍或建構設計問題。許多設計理論對分析與綜合做區分。在這一參考框架中,設計工作室大體是關于綜合,并預設團隊已在工作室前完成分析(范圍研究、用戶研究等)。這不是設計工作室的過失,卻是值得注意的限制。在工作室工作開始前做好功課。
• 團隊與個人表現研究對團隊設計工作室共享/反饋/討論給出了兩點建議。一、邀請須慎重,表現欠佳的個人會拖垮整個團隊。二、把表現欠佳的個人編組解決最棘手的設計問題;有時候搭配一個表現出色的個人會達到最佳效果。
• 基于NGT的設計工作室,起初是個一次通過的過程。多年來的研究指出這對觀點的交叉,以及產生新穎的觀點組合的限制程度。設計工作室至少是兩次通過(設計—討論—設計)的過程,但觀點交叉的仍然極其有限。設計工作室重復的越多,效果就越好。
這非常有望對為什么設計工作室能奏效的原因作出解釋。然而,你的體驗又是怎樣的?你帶領或參與過嗎?你覺得這有效嗎?我很想知道你真實的故事!
作者:羅伯特 A. Curedale 翻譯人:王玉潔來源:uxbooth